治污设施
污染物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华润海丰电厂由华润电力(海丰)有限公司建设和运营。电厂位于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小漠镇,规划建设八台百万千瓦级燃煤发电机组,计划分三期建设。一期建设2×105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1、2号机组)。一期1、2号机组工程于2011年7月获国家发改委核准,于2012年12月28日工程正式开工建设,2、1号机组分别于2015年3月7日和2015年5月12日通过168小时试运行。试运起,机组除尘脱硫脱硝环保设施同步投运。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分别于2015年4月23日以“粤环审[2015]205号”文、2015年5月21日以“粤环审[2015]225号”文同意2、1号机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通过先期验收。2015年12月17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以“粤环审(2015)615号”文同意华润海丰电厂1、2号机组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 废气
1.1有组织排放废气
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来源于锅炉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的锅炉,其烟气经SCR脱硝装置、高效低温高频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施及湿法电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240米烟囱排入大气。
脱硝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工艺。在催化剂上游的烟气中喷入氨,氨气在催化剂条件下能在较低温度选择氮氧化物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氮气和水,从而使烟气中氮氧化物达标排放。
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脱硫工艺。锅炉烟气经脱硝、静电除尘后,由引风机吸入脱硫系统的吸收塔,在吸收塔内,原烟气自下而上通过塔身,遇喷淋系统喷出的雾状石灰石浆液逆流混合,脱硫后的净烟气经喷淋系统上部的除雾器除去烟气所携带的雾滴后经240米高烟囱排出;吸收了二氧化硫的浆液落入吸收塔底部反应槽,通过脱硫循环泵与补充的石灰石浆液再次从吸收塔上的喷淋系统喷出,洗涤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混合浆液在反应槽内由外置的氧化风机供给空气使亚硫酸根氧化成石膏。
除尘采用高效低温高频静电除尘+湿法电除尘工艺。湿式电除尘器靠高压电晕放电使得粉尘荷电,荷电后的粉尘在电场力的作用下到达集尘极,采用循环水冲洗的方式,使粉尘随着冲刷液的流动而清除。
1.2 无组织排放废气
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来源于燃料贮存、运输、装卸过程,氨储罐区的氨罐呼吸、液氨装卸过程和阀门泄漏等。
电厂建设了2个全封闭圆形煤场和1个全封闭式条形煤场,燃料输送带均设置了防风罩密闭输送,各皮带机头部均设置有布袋除尘器,以减少燃煤贮存时产生的扬尘。
氨储罐区无组织废气的排放主要来源于氨罐顶部的呼吸、液氨装卸过程、阀门泄露等;呼吸阀设置有管道收集系统,呼吸废气收集至稀释槽喷淋处理。装卸过程泄露产生的废气采用水喷淋系统喷淋处理,并通过设置压力表和安全阀、安装报警仪、限制储氨量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氨气排放。
2 废水
电厂产生的废水包括工业废水、脱硫废水、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含煤冲洗污水等。所有废水全部处理回用,不外排。
(1)工业废水
工业废水来源于锅炉定排水、空预器冲洗排水、凝结水处理排水、化学水处理系统排水、设备冲洗水、厂房地面冲洗水、海水淡化设施清洗废水等。化学水处理系统排水收集进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中和池;其他工业废水经收集进入工业废水箱,经曝气、氧化反应、调整pH、絮凝沉淀、中和后进入回用水池回用于脱硫系统补充水和输煤系统冲洗喷淋,不外排。
(2)脱硫废水
脱硫废水是脱硫石膏脱水和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氟化物、重金属离子,脱硫废水经石灰乳调整pH及加聚铁和有机硫进行絮凝澄清后回用,作为干渣调湿用水,不外排。
(3)含油污水
含油污水来源于油罐区油罐脱水、油泵房及汽机房外事故油池污水等,主要污染因子为石油类、化学需氧量等。含油污水收集后经移动式油水分离器处理,废油交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废水排入工业废水收集调节池回用,不外排。
(4)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来源于厂区行政办公区域、主厂房、辅助车间、码头等建筑的化粪池以及厂区食堂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氨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生活污水收集后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采用活性污泥法处理,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5)含煤冲洗污水
含煤冲洗污水来源于煤场区域、各输煤转运站冲洗产生的废水,以及码头面及装卸设备冲洗或喷洒过程,主要污染因子为悬浮物、石油类。含煤冲洗废水分别收集后进入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煤码头及输煤冲洗水系统,不外排。
3 噪声
电厂生产过程主要噪声源来自于汽轮机、发电机、锅炉对空排气、磨煤机、引风机、送风机、输煤栈桥转运站、给水泵以及各类转动机械设备。
电厂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措施,将汽轮机、发电机安装在主厂房内并采取减振措施,在主厂房内安装隔声、吸音材料,对风机进口、锅炉排汽口等设备安装消音器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 固体废物
电厂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锅炉底渣、除尘飞灰、脱硫石膏、废矿物油、废油漆桶等废包装物、废铅酸电池、废催化剂、生活垃圾等。炉渣采用干式排渣机机械除渣,飞灰采用正压浓相气力输送,全部外售综合利用;设置了1座容积为200立方米的渣仓,3座容积分别为2000立方米的灰库;在距厂址3.5km外的西南部山谷设置了灰场,占地9.6万平方米,设计库容173万立方米,目前灰渣100%综合利用,灰场未启用。脱硫石膏脱水后外售水泥厂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废油漆桶等废包装物、废铅酸电池、废催化剂等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设置危废暂存库一座,占地面积141平方米,分两间,分类暂存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地方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境监测
(1) 建立了环保实验室,对电厂各污染物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监测;
(2)各脱硝设施进出口、脱硫设施进口及烟囱排口均安装了烟气连续监测装置(CEMS),对SO2、烟尘、NOx等进行连续监测,监测数据与汕尾市环境保护局、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联网。
(3)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对烟气、废水、噪声等进行监测。
6、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1)脱硝、除尘、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等各项环保设施按照环评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2)集中控制室操作人员通过DCS系统连续实时监控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并将运行情况做详实记录。
(3)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等纳入日常生产运行管理。
(4)环保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设备维护、运行记录、检修台账齐全。
(5)烟气在线监控系统(CEMS)和省、市环保系统联网监控。
(6)目前灰渣、脱硫石膏的综合利用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