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公告
华润电力海丰电厂4号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华润电力海丰电厂4号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华润电力海丰电厂4号机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镇大澳村华润电厂内;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华润电力海丰电厂4号燃煤机组扩建工程,主要建设1套超超临界变压运行直流锅炉、1套超超临界压力凝汽式汽轮机、1套水氢氢冷汽轮发电机,并配套建设辅助、公用、环保工程,其中运煤码头和事故备用灰场依托现有工程,不再新建。4号机年发电利用小时数5270h,建成后年新增发电量5.27×109kW·h。
2、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华润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镇大澳村华润电厂办公楼
联系人:连小姐 电话:18102899616 邮箱:LIANYINGYING1@crpower.com.cn
环评单位:广东一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登录本公示附件下载公众参与调查表,填写意见并反馈。
4、公众提交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按照要求填写的意见表。
5、相关说明
本次为环评第一次信息公示,建设单位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华润电力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