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动态
大区本部:江苏大区5家项目公司喜获国家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项目
发稿时间:2018-07-06 来源: 【字体:大 中 小】
2018年6月21日,国家能源局、生态保护部联合发文国能发电力〔2018〕53号《关于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项目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4个项目列为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项目。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共有11家公司,其中江苏大区所属铜山华润电力有限公司、华润电力(常熟)有限公司、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南京化学工业园热电有限公司和徐州华鑫发电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喜获国家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项目。
2017年11月27日,国家能源局和环保部下发了《关于开展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技改试点项目生物质电量单独计量,由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并执行生物质资源消纳处置价格补偿。
大区和项目公司领导非常重视申报工作。大区副总经理张小宇带队到省经信委电力能源处商谈污泥掺烧增加电量和相关补贴政策,王雪花副总经理带队到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沟通项目申报事宜。项目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均分别到评审现场指挥协调。
运营部在接到文件后积极谋划和精心安排并于12月6日组织召开了《关于开展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和材料申报工作会议,铜山、化工园、板桥、镇江和常熟公司等部门主管和相关工作人员、中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后,运营部下发了《江苏大区申报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项目工作安排》。从申报步骤、分工协作、申报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要求等四个方面进行了严格要求。
为了确保顺利通过初审,运营部于2018年1月2日召开了试点项目初审预备会。会上,重点强调项目通过初审并最终通过国家批准对项目公司提高效益和创新发展的重要性,要求项目公司和中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密切配合,认真准备材料,精心安排人员回答问题,确保顺利通过初审。同时对初审及后续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2018年1月3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和江苏省环保厅文件根据《国家能源局环保部关于开展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工作的通知》结合江苏省地方相关规划和规划滚动修编计划,并统筹考虑的在区域生物质资源特点和可持续获得量等情况对项目开展了初审,共有17家企业通过初审,江苏大区上述5 家均企业顺利通过初审。
评审结束后,项目公司和中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紧密配合,根据评审专家组的意见,放弃了周六和周日休息,认真修改,于2018年1月8日完成了最终申报材料并报送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员会。2018年2月6日-9日国家环保部委托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项目评审会对项目进行了评审,5家公司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项目顺利通过评审。
按照“通知”技改项目主体工程必须于2019年5月1日建成的要求,运营部、项目公司和中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紧密配合,近期将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和节点计划,紧抓落实,确保主体工程按期建成,并顺利通过验收。